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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qu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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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宁波晚报(nbwanbao)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宁波市两夫妻与丈夫在25年前建了一栋二层楼房,10年前丈夫去世,一儿一女早已成家,老人现居住在养老院。棚户区改造,老人收到万元补偿款。拆迁款到账后,老人的女儿认为楼房是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求继承三分之一的补偿款,也就是60万。这遭到了老人和兄长的反对。老人说:“按照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补偿款应归儿子所有,女儿没有资格继承。”女儿要和母亲、兄长对簿公堂。女儿出嫁以后是否还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呢“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老观念遇上《继承法》,会发生什么故事。案例老张有一儿一女,名下有一套房子。他去世时,名下的房子正在出租。兄妹俩约定好,等租期满了再共同处理这套房子。过了几年,妹妹出嫁了,哥哥就把房子卖给了租户。妹妹知道后回来大闹,要求分房子,而租户因为已经签过合同,付过款,拒绝搬走。最后协商不成,老张的女儿把哥哥告上法庭。“嫁出去的女儿没有继承权”是站不住脚的。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儿子和女儿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这套房子都有平等的处分权,跟是否出嫁无关。《继承法》规定无论女儿或儿子都有同等继承的权利不因为出嫁而丧失陈旧的“娶进门,嫁出去”观念背后反映的仍是以男性作为中心的思想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因而不将家产传给女性这种老观念必须去除现场鸽碎碎念在如今的社会中把嫁出去的女儿当做外人的老观念仍然并不少见但这种观念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嫁出去的女儿不仅有继承权而且有跟儿子一样的平等继承权除非老人通过遗嘱写明或者继承人自己主动放弃否则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是不能被剥夺的觉得有帮助的点个大拇指让鸽的工资多一点你点1下鸽能拿到1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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