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唐旭锋
今天(8月28日)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改革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宁波市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情况。
据了解,宁波全面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截止目前,搭建的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上线各类电子证件(证明)种,移动端“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集成电子证照21种、电子证明7种,涉及全市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47个领域项办事事项个证件(证明),最大限度消除“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移动端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拓展至服务民生的关键领域,基本实现证件(证明)从“索要”到“不要”、从“多头跑”到“不用跑”、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从“申请人提供”到“服务单位自行获取”的重大突破。
四个新特点
在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过程中,宁波形成了“四个新”的特点。
第一个新是“无证件”“无证明”同步改革的“新思路”。在全国率先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协同推进“减证件”与“减证明”,实现“减证”范围最大化。
第二个新是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新技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宁波政务云环境下搭建“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阿拉警察”APP对接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平台,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落地“刷码、刷脸”办事,提高平台安全性、便捷性、开放性和稳定性。
第三个新是业务全流通、便民无距离的“新体验”。推动全市行政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各领域参与,全面拓展移动端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件(证明)既应用于政务服务,也应用于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等更多领域。
第四个新是规范服务、固化经验的“新制度”。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宁波市保障“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试行)》,这是专门保障专项改革的规定,及时固化改革经验,规范“无证件(证明)”办事行为,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服务效能。
“五个一”硬核措施
宁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主要采取了“五个一”的硬核措施。
1、坚持高标准清理,建立一张“无证”办事目录。组织全市所有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梳理登记、法律审查等工作,最大限度清理不必要证明事项,对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采用共享、核查等措施实现“无证件(证明)”办事,编制《全市“无证件(证明)办事”目录》,明确依法应当保留、但无需群众提供的证件(证明)共种个,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数据共享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维护、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目前,全市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47个领域项事项,累计取消依法由本市核发或者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个。
2、坚持高效率研发,构建一个跨域联通平台。创新研发“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并通过政务服务网连接全市个办事窗口,构建起了以数据共享为主、人工核查为辅,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的证明材料网上出具体系。目前,“平台”可获取电子证明种,其中实时数据共享获取78种,人工核查获取49种。
3、坚持高质量推进,健全一套“电子证照(证明)卡包”。依托“阿拉警察”APP构建了一套与实体证件相对应的虚拟“电子证照卡包”,在已集成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居住证、结婚证、律师执业证、社保卡等常用证件的基础上,新建设上线出生医学证、教师证、残疾人证、学位证、毕业证等7种电子证件,将电子证件种类拓展至21种。同时,建设上线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流动人口登记证明、驾驶人信息查询证明、机动车信息查询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7种公安类电子证明。
4、坚持高水平应用,拓展一体便民服务场景。“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和“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应用已经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办事窗口全覆盖。此外,进一步拓展延伸应用场景,“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卡包”应用覆盖到全市旅馆、网吧、加油站、车辆检测站和宁波机场,以及部分邮政、保险、医院、出租房、典当行、图书馆、中国移动、水电气网点、汽车4S店、景区窗口、宁波银行和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的门卫等52类社会应用场景个网点。
5、坚持高要求深化,出台一项改革保障规定。出台了《宁波市保障“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细化明确“无证件(证明)办事”的内涵定义、适用范围、实现途径、电子证明法律效力、窗口人员免责机制等内容。
下步,宁波将继续深化“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进一步争取部、省数据共享及“甬行码”大数据整合,加强与“浙里办”APP的对接,深化“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和“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建设,全面推动“无证件(证明)”办事在全市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力争覆盖更多关键民生领域。
记者问答
问:针对企业群众办事,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便利化举措?(市场监管局)
答:我们从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出发,采取了三方面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直接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重复证明、“奇葩证明”的基础上,将食品经营许可的水质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有关产业政策批复、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检定证书(上一周期)、强检证明材料等5项不影响正常履职的证明材料也予以取消。
二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关于实行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企业和群众到市场监管部门办事,不用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农业户口(农民身份)证明、合伙企业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证明、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证明、市场主体登记场所使用证明(负面清单外)等4项证明材料,改由书面承诺已经符合登记条件、要求,即可办理。
三是通过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获取。我局涉及需要证件(证明)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共个,均已全部纳入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并完成了相关配置。群众和企业到市场监管窗口办理这些事项,所需的身份证、地名证明、社保参保等本市的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登录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即可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不再需要企业和群众提交。同时,其他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到市场监管类的证件(证明)共计8类,包括企业注销证明、企业名称变更证明、企业基本信息查询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等,这些证明材料也已完成了与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的数据对接,相关部门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共享获取。企业和群众到这些相关部门办事时,不再需要跑市场监管部门打证明了。
问:改革前后,老百姓办事过程中有何差异?(市政务办)
答:首先,在身份核验上,改革前群众或企业办事必须先出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改革后,群众或企业可选择不携带身份证原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