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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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面吃出头发,宁波小伙获赔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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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个90后小伙子,

在面条里面吃出一根头发,

结果店家态度恶劣,

小伙子一气之下,

把面馆告上了法院…

最后拿到元赔偿款!

点击视频收看《来发讲啥西》↓

吃面吃出头发

面馆:“你去法院走程序!”

今年7月份,小伙子在一家面馆吃面,居然吃到了一根头发。

他马上喊服务员来,本来只想要一句道歉就算了。

谁知,这个服务员态度十分气人,“有根头发很正常!给你换一碗好了!”

服务员这么一说,小伙就较真了起来,“你们老板在吗,我要跟老板说”。

服务员马上接话,“我们老板不在,经理晚上八点钟才来,随便你怎么样”。

讲完这句话,小伙子一个人就被晾在了店里。

本只想要一句道歉,谁知换来的却是这样的态度。

他一边拍照留证据,一边打相关部门的电话投诉。

后来小伙子终于跟这家店的经理联系上了,但双方仍没有谈拢,让人更火大的是,经理跟服务员居然是一个套路,对方直接讲了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好了!”。

为了给自己要个说法,这个九零后小伙子走上了司法维权路,要求面馆按照《食安法》退一赔一千元,这也是他第一次跟法院打交道,他还把整个过程全部记录下来发到了网上。

在海曙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第一回调解时,店家表示,可以“退一赔十”。

小伙子认为,我到法院来,就是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他们一个教训,绝不接受“退一赔十”。

第二回调解时,面馆最终接受退一赔千,双方达成和解,面馆为“迟到的道歉”付了元。

事后,小伙子也感叹,打官司比我们想的简单多了,事情虽小,金额也不大,但从法院立案到调解成功,整个过程还是十分顺利的。

再小的小事也要敢于维权

一根头发引发的官司,最后赔付了一千元,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水红东

“办案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很多的,这种几百块几千块的案子也特别多,但是对于我们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说不管你的案件标的额有多大多小,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原告的起诉我们法院都会依法予以受理。”

水法官讲了,一个法官一辈子可能会办理案件上千件,甚至上万件,不过对很多当事人来讲,一辈子可能只会来一回法院。不管案子大还是小,金额还是少,他们都会尽职尽责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水红东

“对于消费者而言,应当要有权利保护意识,依法维权,积极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对于经营者而言,我认为,要有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依法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这个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宁波小伙的这次经历

在微博上迅速引来2万多网友转发

大家一片惊呼:

干得漂亮!

就欣赏这样较真的人!

很多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小事也能维权!”

大V“江宁婆婆”也在转发后科普

本地网友更是现身说法:

在浙江办事

就是这么方便!

来发说

本来只是件小事情,服务员或者是门店负责人道个歉,跟客人协商好就行了,非要喊人家去打官司,这回碰上了这个较真的90后小伙子,人家真去法院告了,最后的结果大家也看见了。通过这个事情啦,我也是想跟大家说,损坏到你的正当利益了,不要怕事,维权其实没想象中的难,只要你有道理,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呢?也可以通过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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