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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女子近300万投银行理财,血本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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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是银行业务员,我们才相信,亲戚朋友的钱拿过来给她做转贷理财,结果跑路了……”11月3日,海曙古林镇俞女士等人向宁波晚报记者反映,五年前因为相信一银行业务员的推销,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上千万元交给对方转贷,结果血本无归。

银行表示这是业务员个人行为,并已辞职。五年来,受害人四处求助追讨损失,心力交瘁。

受害人出示的汇款单和借条。

相信银行业务员,陆续投入数百万

在海曙区古林镇一名受害人家中,记者进行了采访。俞女士拿出一叠借条,后悔不已,“这都是那个银行业务员写的,现在成了一纸空文,什么也没有了……”

俞女士说,大概在十来年前,因为经常到就近的鄞州银行古林支行支付水电费,与当时办理业务的柜台客服徐某认识了。有一次,俞女士去银行柜台想将一笔五万元买理财产品,徐某当即就建议她,将这笔钱交给她去做“转贷理财”,利息远比买理财产品要高。

“她说反正这笔钱放在银行也是放着,放我这儿利息给你一分利,我们做‘转贷’,就是帮企业周转贷款,而且我们行里的人都在做这个,没有一点风险,你就放十万个心。”俞女士说,果然五万元拿去做“转贷”后,利息如约支付。

发现“转贷”收入确实

不错,此后,在徐某的操作下,10万元、20万元……俞女士陆陆续续投入资金,还从亲戚朋友处借钱投资。总计投入了万元,另外还有一张信用卡贷款20万元。

此前一直是正常的,可到了年7月份的时候,利息突然停掉了。俞女士这下有点着急了,就去问徐某,回复说要8月份发利息。结果到了9月份,就联系不上徐某,到银行一问,她已经辞职。

受害人的汇款单。

房产抵押贷款做“转贷”,受害人不少

受害人不止俞女士,开店的赵女士平时经常去银行存款,业务员徐某给她介绍“转贷理财”,在徐某的操作下,赵女士还将房产证交给徐某,让她代办抵押贷款35万元,用于赚取“转贷理财”利息。

“那边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要还,这边拿过来的一分利息大部分都还贷款利息,其实也就赚了不到一千元的差额而已。”赵女士说,她的亲戚也出了不少钱,总共约一百万元。

另一名受害人李大妈说,徐某之前帮他儿子做了一张信用卡,后来以需要帮助支付流水钱为由,将信用卡借走。“后来那张信用卡就一直是徐某在用,事发后一查,信用卡还有20万元贷款没还。”李大妈说,自己没钱,只能再借款来归还这笔贷款。

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将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交给该银行业务员做“转贷”,以赚取高利。当时鄞州银行古林支行做如此“转贷理财”的并非徐某一人,其同事冯某,曾以做“转贷理财”为名,吸收一受害人上千万元,被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逮捕,已于年被判刑四年半。

其中一名业务员被判刑。

银行负责人表示是业务员个人行为

“如果不是银行人员我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他们当时都是鄞州银行古林支行的老员工啊。”受害人对记者说。

涉事的业务员跑路后,受害人去鄞州银行古林支行反映,结果被告知该业务员已经辞职,转贷理财业务与银行没有关系。

11月3日,记者也试图联系原银行业务员徐某,从受害人处拿到徐某曾经使用过的电话,拨打发现已经停机。记者通过鄞州银行古林支行询问,也被告知没有徐某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人在哪里。

记者来到鄞州银行古林支行,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刚到支行工作不久,这件事,她也是最近银监部门问下来,才知道并进行了解。

“这件事与银行无关。”银行负责人表示,事发在五年以前,当时银行也没有所谓的“转贷”理财产品,而且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也不可能有1分利这么高,这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虽然涉事业务员当时是银行员工,但是事情发生后,已经辞职。他们现在在哪里,银行也联系不上。

警方表示正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多年来,俞女士等受害人一直在向各部门反映,希望能挽回损失。最近,他们也来到了古林派出所进行报案,派出所也做了笔录。

古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他们确实接待了受害人,并且做了笔录。但民警也表示,因为此案涉及民间借贷,一般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警方是否能够立案介入,还需要对案情作进一步了解。

以高利息为诱饵套取公众资金的案件多发,此案再次敲响警钟,提醒人们千万不要对非法高利贷抱有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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