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自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生育*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陈张坤摄
但在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策规定执行;在年1月1日前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策规定执行。
通知表示,此次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策,是为在落实国家二孩或三孩生育*策中,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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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年1月1日起,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