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是中国旅游日,又到了尽情“吃、住、行、游、购、娱”好好犒劳自己的时候!除了丰富的活动、性价比超高的景区门票,今年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还为您带来额外惊喜——价值万元的文旅消费券。
5月14日晚8点,今年宁波第三次发放文旅消费券,发放金额与此前4月29日、5月7日的两轮一致,依旧是万元!
那么,领取方式又是如何?记者了解到,相关用户可以通过登录“支付宝”APP、“甬派”APP或“宁聚”APP进行领取,拼手速哦!
券额方面,共有10元、30元、60元、元和元五种面值,通过消费“满40元抵10元”“满元抵30元”“满元抵60元”“满元抵元”“满元抵元”五种方式进行使用。
以一名市民的消费体验为例,上周领到一张“满减元”的消费券后,一家三口前往消费自助餐。原价元的餐费经酒店自身优惠至元,叠加使用消费券后只需元。
需提醒的是,相关消费券是可以叠加商家自身优惠使用的。使用有效期为7天,过期作废。
到手的消费券要去哪里使用?“抢到消费券的市民和游客可以在我市经过认定、信用良好、服务上乘的旅游饭店、星级旅行社、A级景区、等级民宿等旅游类商家使用。下一步,还将陆续添加书店、剧院、影院、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等文化类商家。”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士表示。
如领取和核销文旅消费券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支付宝,咨询电话;如对商家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联系各区县(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海曙:虞老师()
江北:陈老师()
鄞州:金老师()
刘老师()
镇海:谢老师()
北仑:丁老师()
奉化:俞老师()
慈溪:马老师()
余姚:叶老师()
宁海:张老师(89286)
象山:方老师()
记者:谢舒奕??更多新闻,请看甬上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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